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在接受证券时报专访时表示,我国股票市场在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散户投资者应摒弃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人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背书”的理念,而应通过对披露信息和市场行情的研判,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如果由于上市公司欺诈等原因导致损失,除了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启动行政刑事措施之外,投资者还可积极运用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今年3月份实施的新《证券法》,新增的以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诉讼代表人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既体现集体诉讼核心要素,又能够有效预防集体诉讼群体性风险的发生,体现了中国特色,为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的引领作用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