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洗钱法》颁布10年来,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坚持机制创新与工作创新相结合、破大案与搞宣教相结合、严监管与抓预防相结合,始终保持了辽宁地区反洗钱工作的高压态势。先后破获了一大批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网络赌博、毒品贩卖等各类案件。其中,仅重特大案件就有11起,累计涉案金额689亿元。10年来,人行沈阳分行还先后对4000多份重点可疑交易报告进行了分析,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洗钱的可疑交易线索上百条,协助公检法等部门对600余个线索展开过调查,涉及金额1000多亿元,严厉打击了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有效保护了国家和人民财产,维护了地区金融安全与稳定。
实践与探索
一是不断加强反洗钱工作的组织领导。反洗钱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这项工作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反洗钱工作格局。人行沈阳分行党委始终把反洗钱工做当做优化地区金融生态的主要抓手,重视从全局高度统筹规划。分行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反洗钱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倾向性问题;对重大案件,党委领导亲自指挥部署、统一协调力量、紧盯案件进度、及时做出决策,确保了一些重特大案件迅速告破;党委领导干部每年深入金融机构讲授最新反洗钱监管理念,推动金融机构的高管层面不断强化反洗钱意识,自上而下地提高金融机构反洗钱履职水平;分行党委还十分注重在资源配置上向反洗钱工作倾斜,在增设地市级中心支行反洗钱科室的基础上,注意配齐配强反洗钱一线干部队伍,将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好的同志不断充实到反洗钱工作第一线。
二是全面构建反洗钱工作的合作机制。10年来,沈阳分行大力推进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起完善的反洗钱内外合作机制。对外,与公安、纪检、海关、金融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等16个部门建立了情报会商及工作协同机制,有效实现了案件调查、信息交换的实时沟通,并在宣传培训方面加强联动,反洗钱合力作用凸显。对内,结合跨区域洗钱犯罪增多、反洗钱调查难度增大等现状,建立了“黑吉辽冀蒙”五省(区)人民银行反洗钱合作机制,筑牢联合打击跨区域洗钱犯罪的基础。依托现有合作机制,建立了可疑交易案例线索库,通过“背对背”线索分析和“面对面”线索反馈双向机制,强化内部岗位间的交叉复核和外部合作中的及时沟通。此外,为加强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的支持配合,形成反洗钱工作的全社会合力,我们还十分注重在社会公众中加强反洗钱知识宣传,坚持每年组织全省大规模宣传活动。用十年时间,营造了辽宁地区预防洗钱、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为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三是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推进监管创新。我们始终坚持以现代科技手段为支撑,将现代信息技术引用到反洗钱监管中,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和方法,提高监管效率。自主开发了反洗钱综合管理系统,并实现与金融机构专线联网,在全国率先建成人行与金融机构间的电子化监管平台,提高了数据资料的搜集、分析、对比和总结效率,突破了跨行业可疑交易关联分析的难题,保障了反洗钱信息的安全保密、传递及时;创新“一集中、四分离”的现场检查模式,将数据库软件与反洗钱现场检查相结合,集中分析数据、提前锁定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提高检查针对性,降低检查耗时。同时,分离检查准备、实施、取证、处理四阶段,确保了检查程序的严谨规范和结果的公正客观。10年来,沈阳分行对省内442家机构开展了反洗钱执法检查,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对100家总部级、省级金融机构的全覆盖检查,有力推动了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系统建设、优化工作机制、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四是以破大案推动以案说法的宣传教育。案件破获既是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的集中体现,又是警示、震慑、预防洗钱犯罪的有力抓手。10年来,在分行党委的统筹规划和反洗钱合作机制的大力合作下,我们不断加大对洗钱案件的打击力度,破获了多起在国际国内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涉及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网络赌博、非法传销、贪污贿赂、毒品贩卖、银行卡犯罪等诸多领域。先后破获沈阳“金某地下钱庄案”,逮捕韩国某邪教教主,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破获“5·22”特大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高达189亿元,分行党委迅速派出骨干力量连夜赶往案发地,与公安部门商讨案件,梳理资金交易链条,最终突破犯罪分子心理防线,国务院及人民银行有关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2009年,破获了“8·06”信用卡非法套现案,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是全国破获的首例该类案件,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朝闻天下》栏目都作了重点报道,引起广泛关注;2011年,配合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非法传销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涉案金额达1500余万元,全国参与人员近3000人。2015年,在“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中,协助公安部门破获涉案金额400多亿元的特大跨境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案,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在大案要案的破获过程中,我们注重发挥案件破获在警示洗钱犯罪、提升社会反洗钱意识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总结经验,利用媒体、互联网、培训、会议等途径加大对案件的宣传力度,扩大已破获案件的影响,以案说法、以案育人,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警示教育了社会公众,为维护地区金融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作出了贡献。
五是重视建设一支过硬的反洗钱队伍。10年来,沈阳分行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了多层级立体化的培训机制,培养了一批政治觉悟高、专业能力强、纪律作风硬的反洗钱队伍,成为反洗钱工作不断取得进步的不竭动力。每年通过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方式,对人民银行各级反洗钱人员开展法律制度、业务技能、实际操作等方面的专项培训,提升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注重拓宽人才队伍的国际视野,多次选派人员参加在香港、泰国、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举办的反洗钱国际研讨会,学习国外先进监管模式,积累国际经验。同时,不断加强对金融机构反洗钱人员的培训,通过集中授课、问题解答、专题讲解、风险提示等方式提升金融机构反洗钱队伍水平,并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参加总行反洗钱高管培训及网络培训,省内已有88名高管获得反洗钱高级合规官证书,近万名从业人员获得全国反洗钱岗位资格证书,为金融机构守好反洗钱第一道防线积蓄了力量。
进一步做好反洗钱工作的思考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随着转方式、调结构和供给侧改革的纵深推进,经济运行新模式不断涌现,并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态势,洗钱及其上游犯罪也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发展日新月异、跨境资金流动更加频繁、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形势异常严峻,给反洗钱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反洗钱及反恐融资任重而道远。10年的反洗钱工作,让我们积累了许多经验与教训,同时也带给我们一些对做好这项工作的深刻思考:
一是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认识反洗钱工作。当前,反洗钱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反恐怖融资和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已经成为反洗钱的重要课题。反洗钱工作已经涉及到经济、金融、法律、外交、军事等诸多领域,成为国际社会各国博弈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将反洗钱工作提高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际政治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严防机制漏洞,引导金融机构从新高度审视自身长远发展和反洗钱合规的关系,做好资金的监测和预警,阻断非法资金来源,使反洗钱工作为国家反恐、禁毒、反腐等总体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服务于国家安全与金融稳定的大局。
二是必须让合作机制真正产生工作合力。当前,国家、省、市各层面均已经建立了反洗钱合作机制,要充分发挥现有合作机制作用,在信息共享、数据互通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确保合作不断得到加强。合作领域上,拓宽新合作边界,建立与特定非金融行业主管部门的合作机制,推动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履职尽快落地。同时,深入细化现有合作机制,加强情报会商和信息共享,理顺可疑交易分析、线索移送、案件侦破及洗钱定罪流程。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之间应加强各环节效果跟踪和反馈,解决案件线索多、洗钱定罪少的问题,缩小可疑线索和洗钱定罪之间的数量差距。要进一步完善符合区域特点的反洗钱协调合作机制,提升沟通层次,丰富交流内涵,破除部门壁垒,构建人民银行牵头、各有关部门通力配合的反洗钱工作合作平台,共同为打击遏制洗钱犯罪作出贡献。
三是必须不断加快现代监管手段创新。当前,金融经营综合化、金融产品复杂化、金融交易信息化趋势明显,反洗钱监管范围和覆盖领域变宽,被监管机构数量逐年上升,创新现代监管手段,培育适应经济新环境和金融新业态的现代技术手段是反洗钱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的核心,是解决被监管机构总量攀升、监管资源相对不足问题的关键。以大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等技术为依托,加强对可疑交易线索的收集、分析,总结不同类型洗钱案件特征,开发案例线索信息化处理平台,强化对线索的查找、对比、集中分析和过滤,实现案件管理和线索分析的集中化、电子化;建立全国统一的洗钱风险评级系统,以评估为导向,根据金融机构业务特点、机构类别、风险防控能力等划分不同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节约监管资源,进一步提升反洗钱监管的有效性。
四是必须坚持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的方针。洗钱犯罪具有隐蔽性、多样性和智能性等特点,必须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在有效打击洗钱犯罪的同时,发挥预防的低成本优势。面对金融产品日益丰富、新支付方式不断显现的新局面,金融机构洗钱风险防控相对滞后,存在被不法分子利用的漏洞。应提高金融机构洗钱风险防控的事前预警能力,将新业务洗钱风险测评时间前置,在产品设计时充分考虑客户身份识别的难易度、客户交易的可追溯性以及产品本身的洗钱隐患等因素,将风险防范与产品设计融为一体,避免不法分子利用防控措施的滞后从事洗钱活动。同时,做好新金融业态下的洗钱风险防范,研究互联网金融、非银行支付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以及虚拟货币等新兴金融业态的洗钱风险,加大防控系统投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洗钱风险预警机制。
五是必须紧紧抓住队伍建设不放松。反洗钱从业人员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同时面临的风险较高,要求从业者具有高度职业敏感性、保密意识,并熟悉各类金融业务。但是反洗钱岗位不能给金融机构创造直接经济收益,因此在金融机构内部职位吸引力相对较低,与反洗钱高素质专业人才的要求不相匹配。建立反洗钱正向引导和激励机制势在必行,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引导金融机构将优秀的人力资源向反洗钱岗位倾斜,对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且在反洗钱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的同志给予及时的表彰奖励。同时,强化反洗钱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要勇于攻坚克难,尽责履职、勤勉认真,培养具有责任意识、全局意识和担当精神的专业化反洗钱队伍。